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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民党轰网管法箝制言论 NCC回应并无箝制言论自由
日期:2022-12-14 浏览次数: 1411
近日传出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(NCC)正在拟具《因特网视听服务管理法》(后称《网管法》)草案,外界担心相关法令可成政府箝制言论自由的利器之一。中国国民党今(14)日召开记者会,炮轰《网管法》意图针对网络上对蔡政府不利的言论赶尽杀绝,该法若实施,未来台湾将没有言论自由可言。对此,NCC回应因特网是自由、开放、创新,不可能以戒严方式管制,《网管法》草案也未涉及言论审查,特此澄清。
国民党表示,《网管法》中充满了离谱、箝制言论自由的规范,条列如下:
1.规定因特网视听服务提供者得向NCC登记,美其名是“自愿登记”,但实际上,NCC可以考量使用者数量、营业额、点击数、流量、市场影响或其他重大公共利益等,强制要求登记;未依要求登记者最高可以罚100万,并得按次连续处罚。
2.规定网络视听服务提供者必须在网页中设置“我国内容专区”,公开揭露当年度自制或合制我国内容之具体措施与比例。若不遵从,最高可以罚50万,并得按次连续处罚。
3.网络视听服务事业必须定期向NCC申报使用者数量、营业额、点击数、流量及使用情况等营业资料,且申报资料范围由NCC认定并公告。违者最高可以罚50万,并得按次连续处罚。
4.该法草案第13条属于“帝王水表条款”,条文中规定只要NCC认定内容“妨害国家安全”、“妨害公共秩序”、“善良风俗”,经限期改正未改正,最高也是可罚100万,并得按次连续处罚。
5.该法第14条规定,网络视听服务事业一定要共同成立或加入自律组织,遵守团体自律规范。若不照办,也是最高罚50万,并得按次连续处罚。
国民党强调,上述诸多条文完全是威权时代箝制言论的作法,例如中天新闻台遭关台后转战网络,是否也必须向NCC登记,还要定期报告使用者数量、营业额等信息?是否一定要加入自律组织,否则就是被罚到死?
国民党提醒,《网管法》中的对象表面上针对Netflix、LINE TV等提供国内用户收视业者,或是名其名要遏止对岸文化侵扰,但探究其相关规范其实不分国境,对台湾内部影响深远,民进党将《网管法》包装成防御台湾不受外部文化侵害的必然之举,但却掩盖不了蔡政府意图借此逐步箝制台湾人民思想与言论自由,期盼国人有所警觉,绝不能再让蔡政府恣意毁坏台湾得来不易的民主与基本人权价值。
国民党也说不仅是《网管法》,NCC进一步研拟《数码通讯传播法》草案,将箝制言论自由的范围更加扩大。此草案涉及社会大众常用的Facebook、YouTube、Instagram等平台业者,若民众在这些社群网站发文被指称是不实消息,政府主管机关或检举人可要求平台将该内容下架,违者处以罚锾。国民党认为,民进党政府磨刀霍霍,目的是将网络上所有异己的声音排除,让台湾成为“言论审查、不敢评论”的绿色恐怖时代。
国民党并质疑,过去威权时期民进党强烈反对箝制思想、限制创作自由的《出版法》,如今民进党执政后竟然陆续推出《网管法》、《数码通讯传播法》等,形同数码时代的《出版法》!目的同样是要箝制人民的思想与言论,绿色权威复辟,民进党早已背离过去的理想,反而事事以过去威权时代为师,极力限制台湾人民基本人权,如何对得起当年为台湾民主、言论自由牺牲奉献的前辈?
针对国民党指控《网管法》相关争议,NCC声明,因特网是自由、开放、创新,不可能以戒严方式管制,该草案也未涉及言论审查,特此澄清。
NCC说明,面对因特网视听服务崛起,以及服务提供者本身跨境、跨产业与多元商业模式等特性所带来的挑战,NCC自2019年开始著手研拟该草案。草案主轴著重于如何提升因特网视听服务健全环境、保障我国消费者权益、带动本土内容产业发展及确保整体视听服务产业的公平竞争。
NCC澄清《网管法》草案所定义之因特网视听服务,是如Netflix、Line TV等串流影音平台服务事业,排除以使用者分享为主的社群平台,如YouTube、Facebook等。故将该草案与网络管制画上等号,实属误解。
NCC强调,该草案目前仍在研议中,历经多次学者专家及产业界咨询会议,并举办两次公听会广征各界意见。对于该草案如有任何问题,皆可向该会表达意见,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而造成阅听大众误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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